• 丈量信心 (11)

    [结 47:1-5, 加 5:19-21]

    2011-09-04 | 李载禄 元老牧师

    • 主题经文

      以西结书47章1-5节
      “(省略1,2节)他手拿准绳往东出去的时候,量了一千肘(zhou),使我趟过水,水到踝子骨;他又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便到腰;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趟过,因为水势涨起,成为可洑的水,不可趟的河。”

      加拉太书5章19-21节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亲爱的各位圣徒:

      今天是“丈量信心”第十一讲。

      今天接上一讲的内容,继续查考不得救的罪第五、有关奸淫等各种淫乱行为的内容。

      然而,初信徒当中或许有人会想“圣经中有很多充满恩典和感动的话语,堂会长为什么偏偏要见证这样使人恐惧的道呢?“

      是的,当然圣经中有很多祝福之言,以及使人蒙恩的话语。

      可是,当主从空中降临的那一天,对于我们基督徒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就是得救。

      首先得到了救恩,才能努力进入更美好的天国,以致盼望新耶路撒冷圣城。不是吗?

      因此,“不得救的罪”相关的道,对信仰而言是最基本的道。

      因此,首先大家必须装备完全这道,坚固已经拥有的救恩。

      随后,希望大家把这神的得救之道,传讲给那些连这样的基础之道也未在意的众灵魂。

      等主来接我们的那一天,不但大家自己站到得救的行列,而且要让更多人因大家而接待主,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圣名祝愿大家!


      各位圣徒:

      在上一讲给大家见证了旧约圣经中出现的具代表性的三种淫乱行为当中的两种,就是近亲通奸和同性恋。

      其第三种就是兽奸。

      下面简单了解“兽奸”有关的内容后,接着查考新约圣经中提到的各样淫乱行为。

      兽奸在词典中的释义是:野兽的“兽”奸淫的“奸”,即指“把兽当做性伴侣的变态性行为。”

      在利未记20章15-16节说:“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如此,神吩咐必须要治死与兽淫合之人。

      以色列周边的民族,在祭拜他们的偶像时,作为一种仪式行了这类污秽肮脏的恶事。

      神说这种行径是可憎的。

      大家是不是想起来都觉得是羞于启齿、耻于论及呢?

      这种行为是性紊乱现象的极端表现。

      而且,这又是完全践踏神圣洁的法度、违背神创造旨意的行为。

      这是原本照神的形像被造的人类自贬成兽的荒唐事。

      哪怕是有一丁点良心的人,也绝对做不出这等事。

      何况作为神的百姓更是千不该万不该的事,所以神吩咐必须治死行这类可憎之事的人。

      亲爱的各位圣徒:

      接下来一起来查阅新约圣经。

      加拉太书5章19-21节中记载:不能承受神国的“显而易见的情欲之事”。

      其中19节中首先列出“奸淫、污秽、邪荡”。

      这里“奸淫”就是指“淫乱的行为”。

      “淫乱”一词在词典中的释义是“淫荡紊乱”。

      路罗马书13章13节说:“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这节经文中的“邪荡”就是指“淫荡紊乱的性行为”。

      当然,有些情况下“邪荡”不单指淫乱的性行为,有时还指淫乱的意念和言词等有着更广泛的含义。

      我们必须要把这邪荡淫乱的属性连根除掉。

      沉溺于淫乱的意念和言词的人,免不了做出淫乱的行为。

      因此,我们当从意念或言词中除去淫乱的事,并要对淫乱之事闭目不看、充耳不闻,而且还要远离淫乱之人。

      各位圣徒:

      接下来讲解何为“污秽”。

      然而,圣经为何要用污秽、邪荡等词区分各类淫行呢?

      那是因为淫行是需要高度警戒的重罪,所以在圣经中具体而细致地进行分解。

      污秽或好色邪荡在淫乱行为中,也是属于程度严重的类型。

      “污秽”是淫乱过度,其行为显露极端混乱的情况。

      当然“污秽”不仅显露在奸淫罪上,也可以在仇恨、嫉妒,忌恨、争竞、贪心等诸般罪上皆会显露。

      例如:纵观历史,会发现有一些人因嫉妒过度,为除掉情敌,弄个画像或木偶在上面扎其心刺其穴的恶行。

      这就是嫉妒的属性显露为“污秽”的例子。

      若举个淫乱行为中的污秽之事,比如:一个男人同时占有母女两个人的乱伦现象。

      最近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与母女两个人同时交往”的无耻败类,最终被检举的记事。

      (8月23日 文化日报)

      这是神视为可憎的恶行。

      在利未记18章17节说:“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

      还有“群交”,即多个男女聚众行淫的行为也同样是污秽之事。

      如此,淫乱行为达到逆伦,贻害社会的地步;达到骇人听闻,疾首蹙(cu)额的程度时,就叫做“污秽”。

      近亲通奸或同性恋、与兽淫合(兽奸)也都属于这一类。

      然而,如今这个世界早已被罪恶染尽,人们的分辨能力也逐渐变得模糊不清。

      因为通过媒体频繁接触这类污秽丑陋之事,感觉越来越迟钝,所以面对污秽的事也不觉得污秽和肮脏了。

      但面对这类事情,信主的圣徒们务必要谨慎。

      因为我们的父神极其恨恶这类污秽的事情。

      亲爱的各位圣徒:

      其次,“邪荡”同样也是在新约圣经中处处禁戒的淫行之一。

      词典中“好色”一词的释义是:贪恋女色。

      “好色”也称“贪色”或者“贪淫”。

      圣经中所指的好色邪荡就是“色欲”,即指随从性欲做出各样不道德行为的情况。

      有些人的心思意念和行为尽都沉溺与淫乱。

      待人接物时常心怀淫念,平日里嘴上总是挂着淫乱的玩笑。

      还有,通过因特网或电视,偷窥淫秽物品。

      为了找性伴侣,甚至出入红灯区或暗娼街等色情场所。

      如今这个社会色情以及享乐产业泛滥,听说很多按摩店和理发店等地方,表面上看起来普通的服务行业,但实际上却是一些色情场所。

      听说也有不少通过视频或音频通话方式聊淫乱事的地方,在普通的网吧,也有很多通过网聊的方式物色性伴侣的人。

      如今因特网早已广泛普及,因此借助电脑聊天或因特网个人空间活动,很容易结交到性伴侣,行淫乱之事。

      好色邪荡之人除了用这种方式寻找性伴侣行淫,还动用各种花样、形式满足自己的性欲。

      他们的所为都是一些难以启齿的变态行为,比如:使用各种器械满足自己的性欲,或者在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惯常做出性骚扰行为等。

      有报道说:近来首尔市地铁犯罪中的70%是性犯罪,如此,在公共场所的性骚扰问题非常严重。

      在前面讲过的群交、近亲通奸、同性恋、与兽淫合(兽奸)一样的“污秽”之事,大部分都是源起好色邪荡的品性。

      那些好色邪荡之人越来越贪图更加刺激、更高强度的快感。

      自然他们所行的淫乱也超过了一般程度,甚至那些让人紧锁眉头的紊乱事也照做不误。

      各位圣徒:

      还有一点需要附加说明的是: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也是在神面前不合乎的行为。

      申命记22章5节:“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然而,如今借助医学之力,干脆改换天生性别的事也大有所在。

      就是做“变性”手术。

      行这类事的人,大部分认为出生时自己的性别被颠倒了。

      但这明明是神所视作可憎的恶事。

      而且,从属灵角度查究,这种情况大部分都是因咒诅而来。

      不是对祖上积累恶行的报应,就是因被“属灵的绳”所牵引,生来就带着这类问题。

      所以,若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就要在神面前殷勤行善,祈求神的怜悯。

      当然,这种过程并不是那么简单易行。

      但还是希望果断尝试。

      模成神圣洁的品性,就可以充足能够破解这种咒诅的神公义的要求。
      因为神是我们的父,具有丰富的怜悯。

      各位圣徒、各位观众:

      如今的社会性紊乱严重,大多数人都在淫乱的环境中生长。

      出于好奇心偷偷尝试的结果,深陷好色邪荡的泥潭中无法自拔的大有人在。

      严重到连正常的工作及日常生活都不能维持。

      如果各位当中有这样的人,希望你抓住主所垂下的救生索,即神道和祷告的“绳”。

      愿你们抓住这救生索,早日从肮脏腐臭的淫乱泥潭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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