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量信心 (12)

    [结 47:1-5, 加 5:19-21]

    2011-09-18 | 李载禄 元老牧师

    • 主题经文

      以西结书47章1-5节
      “(省略1,2节)他手拿准绳往东出去的时候,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到踝子骨;他又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趟过水,水便到腰;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趟过,因为水势涨起,成为可洑的水,不可趟的河。”

      加拉太书5章19-21节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亲爱的各位圣徒:

      今天是“丈量信心”第十二讲。

      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22节说:“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作。”

      神不可能吩咐我们做不能胜任的事情。

      因为做得到所以才这样吩咐我们。

      靠主的能力无论怎样的罪都能离弃。

      我们偶尔可以见到,为了照料那些生命垂危的重病患者,夜以继日不辞辛苦的善良的医生。

      为了拯救因罪呻吟痛苦的众灵魂、生命消亡的众灵魂,我们的父神也在不停地医治和精心照料着他们。

      有时神为了拯救至爱的儿女们,甚至会忍痛亲自做一场大的手术。

      就是一一揭露儿女所犯的罪,宣告审判,以儆效尤。

      神有时甚至还会允准一些惩戒,促人警醒,使人得到更新变化。

      希望大家信靠父神施慈爱的手。

      无时不刻遵循圣灵的引导,以神道为灵粮,献上如火般的祷告,从而不断自洁成圣。奉主圣名祝愿大家!


      各位圣徒:

      今天接着上一讲内容,补充说明不得救的罪之第五、有关奸淫等各种淫乱行为的内容。

      上一讲查考了新约圣经中提到的具代表性的淫行。

      其中“污秽”以及“邪荡”这样的行为是淫乱行为中属于严重的类型。

      然而,我们都知道如今这些现象早已四处蔓延。

      一些好色之徒明目张胆地做出一些污秽的淫乱行为。

      我收到的悔改信中也有不少与此有关的内容。

      因为这些事我受到了极大冲击。

      举个例子:社会上有一些夫妻经过商议后,与另外一对夫妻彼此交换配偶,行淫乱之事。

      不是指夫妻中的一人单方面背着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在外面与人私通,而是指本为夫妻的与别人交换妻子、交换丈夫,彼此行淫乱之事。

      怎能有这等事?开始我都不敢相信,但事实证明这类污秽的丑事已经在世上蔓延。

      这类行为甚至都有特定名称。

      词典中称作“换偶(swapping)”。

      (swapping)这一词原本是经济学用语,但俗语也被使用为“两对以上的夫妻彼此轮流交换配偶做一些性行为的事情”之意。

      自进入21世纪以来,在我国也有这类现象出现,曾给我们的社会道德带来极大冲击。

      可想而知,过了10多年以后的今天,这等罪恶又该是多么蔓延。

      对世人的性道德或婚姻观而言,这类罪行也是严重的逆伦行为。

      何况神会怎么看待这类恶行呢?

      这类现象甚至让我感觉毛骨悚然。

      作为神的儿女,你们也应当有这样的感觉才对。

      因为这类行为是神极其恨恶的罪行,绝对是不能得救的重罪。

      行这类恶事的圣徒当中曾有几个人,虽彻底悔改在神面前,但最终还是得了重病不治而亡。

      那些没有悔改的人,连这种惩戒都没有临到。

      就是说他们连悔改得救的机会也没能得到。

      希望我们圣徒们都能铭记因这类恶行所至的报应之可怕,从而警戒再警戒这类恶事。

      各位圣徒:

      现今世代,因着性紊乱现象与物质万能主义思想的接轨,污秽的淫乱行为层出不穷。

      这类污秽的淫行并非只有在红灯区才盛行。

      就连在平凡家庭中的年幼儿女身上也频频发生。

      例如:近来有一些青少年,为了挣取零用钱与成年人“援交”,据说这类现象已是司空见惯。

      “援交”在词典的释义为:“成人给青少年提供钱财或便利为代价,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据最近发表的一则新闻记事讲:外国有一个九岁大的女童,在网上登了一则寻求“援交”对象的广告。

      报道称竟然还有20多人应征。

      这个小女孩儿之所以做出这等荒唐之事,其目的只是为了买价值三万七千元左右的“游戏卡”而已。

      她自己都不知道其行为意味着什么,但有那么多成年人对此事做出那样无耻的反应,这确实令人悲愤不已。

      为了挣点零用钱买漂亮的衣服,为了充当离家出走时的费用,据说最近“援交”的青少年人数大幅增加。

      据各种媒体的报道:一些男学生胁迫离家出走的同龄女生卖淫的犯罪行为也屡见不鲜。

      女大学生为了筹集昂贵的学费,或者购买那些所谓的“名牌”,辗转于卖淫场所,这类事情并非只是现今时代才发生的现象。

      通过这样的现实,我们可以看出如今众多青少年的性观念是何等不正常的事实。

      大多数青少年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类行为的严重性,不知道这是多么大的罪恶。

      起初他们也心存恐惧,但反复经历一次、两次以后,良心逐渐麻木,以致落到为钱不顾道德廉耻照做不误的境地。

      如果说儿女是家庭的一面镜子,那么年轻人是社会的一面镜子。

      这种令人心酸的社会层面,显露出这世代在性方面有多么堕落和紊乱。

      我们的众圣徒以及学生们,希望大家速速成为神圣洁的儿女。

      望大家既能保护自己的家庭,又可以保护街坊邻舍的儿女,且又能引导同学们进入真理之门。奉主圣名祝愿大家!

      各位圣徒:

      最后简单查考一下 “属灵的淫乱”。

      属灵意义上的淫乱是指:把自己的心交给除新郎主耶稣以外“第三者”的行为。

      旧约圣经先知书中多处记载着有关“神责备以色列属灵淫乱行为”的内容。

      在以赛亚书54章5节前半部分说:“因为造你(即造以色列)的,是你的丈夫……”

      神称以色列百姓是祂的“妻子”。

      当时以色列众百姓所行的具代表性的淫乱行为就是拜偶像。

      当人远离真神,敬拜那些偶像时,神把这种行为当做“妻子的不洁”,即淫行。

      如今也是一样。

      并非只有拜偶像的行为才算是行淫。

      凡是爱世界上的事胜过爱神,并为其倾注自己的心力和时间、物质,那么这就是属灵的淫乱。

      照着雅各书4章4节所说:“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淫乱的人”原文作“淫妇”),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

      如果一个人心恋世界,他的心就会离神越来越远。

      若不回转,结局就是越来越远离救恩。

      因此,为了阻止这种属灵意的淫乱萌芽,希望大家速速将其根源除掉。

      亲爱的各位圣徒、各位电视观众:

      如今为何有那么多人不把淫乱当做罪呢?

      还有,就连口口声声信神的人们,为什么不顾神这样严厉而迫切地禁戒淫乱行为,还照样行淫呢?

      因为他们生长在如今这恶贯满盈的世界。

      并且,虽说信神,却没有的得到真理的浇灌和正确引导。

      在人类历史早期,人们的良心远比现代人善良,他们心存对神的敬畏之心。

      不用人教,大部分都能自觉认识并感悟到淫乱是大罪。

      然而,在人类数千年来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人们渐渐远离了神的教导。

      随着良心渐渐被罪恶所染,结果人们对罪变得越来越麻木。

      如今,其麻木程度非常严重。犯淫乱罪成性,却意识不到那是罪,也不感到内疚。

      因为仇敌魔鬼撒但在欺哄世人。

      例如;电视等各种传媒中,把丑陋的罪美化成崇高的爱情。

      随着那些敌对神的许多理论到处蔓延,人们被“要尽情享受人生,神根本不存在。”这类思想所污染。

      犯了淫乱罪以后,虽然也能感受到一点内疚,但转身就忽略掉从良心里面发出来的声音,自我安慰说:“天国、地狱也肯定是人所虚构的产物。”

      但,神的话语都是真实无伪的,到时候无论是谁都必须站在审判台前。

      在传道书8章11节说:“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就像这节经文所说的那样,人们仗胆行恶,就是因为犯了罪也没有立刻落入地狱。

      当然,不信的外邦人即便因罪而遭惩罚,也不能警醒,反而仍旧执迷不悟,一心追求世上的宴乐。

      但是情欲始终得不到满足,反而遭遇更多灾祸和难题。

      尽管神的惩罚不会即刻临到,但内心却变得越来越空虚。

      如果世上的宴乐能给人带来幸福,那为什么人们越来越追求更疯狂的荒宴呢?

      再怎么追求属情欲的事情,得到的也不过是片时的快乐,这种快乐就像一团雾,会瞬间消失无踪。

      无法给人带来真幸福。

      不信的世人不懂得这道理。

      即便知道,也因无力挣脱“宴乐”这条锁链而痛苦度日。

      其结局就是地狱的永刑。

      犹大书1章7节中记录着这样一句神言。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

      历史证明:这样的性紊乱现象,必然伴有审判。

      无法给人带来真幸福。

      不信的世人不懂得这道理。

      即便知道,也因无力挣脱“宴乐”这条锁链而痛苦度日。

      其结局就是地狱的永刑。

      犹大书1章7节中记录着这样一句神言。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

      历史证明:这样的性紊乱现象,必然伴有审判。

      有的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很容易就离弃掉,但有的人却相对缓慢。

      更何况淫乱是根深蒂固的罪性之一。

      (下一讲继续)


    • Language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