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 3:14-16]
2011-10-14 | 李载禄 元老牧师
本文
创世记3:14-16
“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亲爱的圣徒们:
今天是创世记讲解第七十六讲。
上一讲说明了,这地因罪受到咒诅,因此地球的生态系统发生了何等变化的内容。
在第二层天的伊甸园,亚当和夏娃,还有所有的蛇受到咒诅而被逐到这在第一层天的地球。
与此相反,第一层天的地球,全地都临到咒诅。
所有的动植物受到了咒诅。
其原因是管理这世界的权柄,从亚当那里转交到了撒但魔鬼那里。
在路加福音4章6节魔鬼对耶稣说:“这一切权柄荣华,我都要给你。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
在这里说的“这原是交付我的”话,是亚当把世上的权柄交付给了撒但的意思。
因此曾在亚当权柄之下的这世界也由撒但魔鬼来掌管。
其结果因着罪,咒诅临到了地球的全地,也就是临到了所有的动植物身上。
在那当中蛇受到了最大的咒诅,那么蛇究竟怎样了呢?
首先,其样子变得很悲惨。
还记得受咒诅之前蛇的样子吗?
蛇原来是有腿。
皮肤很光滑,散发灿烂的光彩。
其色彩即纯朴又很华丽。
整体上是修长的体型,即光滑又柔软,散发灿烂的光芒,看到其样子会感觉到“很美丽”。
这样的蛇受到咒诅后变成了即丑陋又让人厌恶的样子。
而且腿也消失了,开始用肚子爬行。
被逐出伊甸园的所有的蛇和在地球上的所有的蛇,同样临到了这咒诅。
这是因为所有蛇的根本里都潜在着“狡猾的属性”。
因此神让所有的蛇用肚子行走,要体现出蛇在动物当中是最卑贱的存在。
不是原来就被那样创造的,而且原来有的腿消失了,因此蛇处在多么悲惨的处境呢?
其次,神命令蛇“要终身吃土”。
在各位当中,有看到过蛇吃土的人吗?
不会有的。
因为蛇是不吃土的。
蛇吃老鼠、青蛙、鸟、昆虫生活。
那么神为什么命令蛇要吃土呢?
这话语里面蕴含着属灵的意义。
在这里“土”是指“用土受造的人”。
“蛇”是意味着仇敌魔鬼撒但。
因此说“蛇吃土”的话语里含有“仇敌魔鬼撒但把犯罪的人当成食物,带给试验患难”的意思。
不信神的人们干脆就是魔鬼撒但的奴仆。
但是即使是信神的人若是犯罪,撒但也可以对那事情申诉。
向犯罪的人可以堂堂地要求“支付罪的代价”。
因为神向撒但命令“你要终身吃土。”
因此如果是圣徒犯了罪,就要立即悔改反省,用耶稣的宝血洗净罪。
要给要求支付罪价的撒但拿出能证明主耶稣已经支付了罪价的“宝血收据”。
那么撒但就不能再带给试验患难了。
只是,行严重的情欲的事的情况会有熬练跟随。
特别是对于至于死的情欲的事,会受到报应。
这样的熬练和报应是在神的允许当中临到的。
因此通过这熬练会成为完全。
圣徒们,撒但的作工因主耶稣的出现受到制约的时候会来到的预言,就在本文《15节》里记录。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在这里“女人”不是意味着与男人相反的女人。
属灵上是意味着“以色列”。
那么“女人的后裔”是指谁呢?
在启示录12章5节前半节说:“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
“用铁杖辖管万国的”就是指“耶稣基督”。
因此本文里出来的“女人的后裔”也是指“耶稣基督”。
但是说这女人的后裔,即耶稣“要伤你(即;蛇的头)的头。”
对于蛇来说伤了头是致命的事情。
耶稣说伤了蛇的头的话语是“耶稣粉碎唆使蛇的撒但的权柄”的意思。
在接下来的本文说:“你要伤他的脚跟。”
这是撒但要伤耶稣的脚跟的话语。
人若伤了脚跟就不能走路而会摔倒。
因此这话语是意味着耶稣将来会受到双脚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处刑的意思。
像这样神提前说明了将来要成的事。
因着亚当罪进入到人类的瞬间,神就提示了罪人能得救的路。
就是应许了到了时候拯救罪人的救世主会在以色列出来。
撒但也知道这事实,但是不想让自己的权柄被抢夺。
撒但认为只要除掉以救世主而出生的人,自己就能够在这世上掌权,做罪人的王。
虎视眈眈地等待“那女人的后裔要在什么时候出生。”
只要属神的人一出现,就唆使恶人来逼迫,甚至逼上绝路。
终于在两千年前,耶稣在以色列诞生。
以此,仇敌魔鬼撒但唆使当时治理这地的希律王要害死婴孩耶稣。
并且在耶稣开始公生涯之后,仇敌魔鬼撒但多次唆使恶者要加害耶稣。
每当那时神都保守耶稣,任谁也不能伤害耶稣。
但是到了时候,在神的旨意中耶稣被恶者抓住,钉在十字架上流尽宝血而死。
仇敌魔鬼撒但以为这样做就是他们的胜利。
仇敌魔鬼撒但认为把“伤蛇的头的女人的后裔”先除掉了,他们就可以继续享受世上的权柄。
但是这是错觉,是它们失算了。
加害无罪的耶稣这本身就等于伤了自己的头。
等于自掘坟墓。
这是什么意思呢?
在罗马书六章23节前半节记录着重要的灵界法则。
就是“罪的工价乃是死”的法则。
这换过来说,是在告诉我们“死亡”的刑罚只适当于“罪人”。
简单地说,是无法害死无罪之人的意思。
耶稣即没有原罪也没有自犯罪。
没有遭受死亡的任何理由。
但是仇敌魔鬼撒但只是急于除掉救世主,却违背了灵界的法则。
像这样以违背灵界法则的代价,仇敌魔鬼撒但就要交出自己的权柄。
对于迎接耶稣基督凭信心与主合一的人,只能给他们解开死亡的网罗。
虽然耶稣因在十字架上受害,伤了“脚跟”,但是因为没有罪,所以打破了死亡权势而复活。
在信上与主合一的灵魂,也能像主一样得到永生而永远生活在天国。
我们的主打破了撒但的权势,拯救了许多罪人,相反,仇敌魔鬼撒但陷入自己所下的网罗,失去了许多。
以此成就了本文里所记录的“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的话语。